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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施工现场管理岗换证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7-25     阅读次数:     字体:【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证书换证和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单位及个人: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 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的指导意见》(建人〔2019〕9号)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 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9〕384号) 要求,为做好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 格证书(以下简称“考核合格证书”)换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以下简称“电子培训合格”)及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及条件

(一)换证范围。2018年12月13日前取得且在有效期内 的考核合格证书,发证日期统一延至本通知印发之日。按照证 书对应的原则,本次对施工员、质量员、机械员、材料员、劳务员、资料员等6个岗位(详见附件)换发对应的电子培训合格证。

(二)换证人员条件。凡年满18周岁,且男性不超过60 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年龄按照换证之日计算),身体健康的人员。

(三)换证安排。信息完整考核合格证于2023年10月1日 前通过系统对接完成换证。对于信息缺失的考核合格证,企业 或个人尽快完善联系电话和学历信息,不得超过2024年3月31日,逾期不再换发电子培训合格证,所持有的考核合格证作废。

二、 证书申领及业务调整

(一)证书申领。个人登录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 训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培训管理信息系统”, http://rcgz.mohurd.gov.cn/)注册个人用户,点击“施工现场专业 人员培训”版块的“证书管理”,申领电子培训合格证。详细步骤可在个人登录页面下载并查看操作手册。

(二)业务调整。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 “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ynjzjgcx.com/)将于2023 9月1日00:00起只保留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证书企业个人间调 转、执业企业变更业务,停止其他业务。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测试、申领培训合格证、个人信息变更在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办理。

三、 继续教育

(一)学时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从取得电 子培训合格证次年起,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每年应依据继续教大纲参加不少于32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专业岗位知识不少于22学时。2年累计不满64学时或未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 应重新参加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学习,原核发的电子培训合格证作废。

(二)学习方式。 一是参加企业等培训机构组织的技术 训、学术交流。二是企业/个人进入云南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综 合业务服务平台(https://gwd.ynjspx.cn/container/home)注册登录 后选择继教证书按岗位选择课程学习。三是自主登录住房和城 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资源库 (https://zyk.etledu.com)按规定选学课程。

四、 其他事宜

测量员和试验员证书及业务仍按照现有方式正常办理。

联系人及电话:舒春艳,0871—64322032;

罗玉玲,0871-68503757。

技术咨询电话:13810601730(培训管理信息系统);

18669173517(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目录


转自住建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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