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市城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提升,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进一步提高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结合全市实际,现将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施工扬尘网格化管理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要结合实际,制定施工扬尘治理网格化管理机制,明确监管责任,形成建筑工地施工扬尘防治网格化监管清单,细化分工,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辖区内建筑工地进行监管,并在辖区内各建筑工地现场公示牌内容中,明确建筑工地监管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确保建筑工地扬尘网格化管理工作有效落实。
二、建立健全扬尘管控 工作台账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各在建工程项目要以深入贯彻实施《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为抓手,切实落实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力度,制定扬尘治理方案及措施,建立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管理清单台账,形成常态化管理。
三、严格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一)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要高度重视,严格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和《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加强对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揩施落实情况的监管,确保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施工现场。各在建工程项目要严格对服《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深入贯彻执行《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現场管理条例》,进一步提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施工现场路:面100%硬化、出入车辆100%冲洗、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确保建筑工地扬尘得到有效控制。
四、强化施工扬尘治理监督执法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要加强监督执法,对辖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要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未做到“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的在建项目,一律停工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复工。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要于每月25日前,将《曲靖市建筑工地施工扬尘“六个百分之百”落实情况统计表》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转自曲靖市住建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