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
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
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7月1
日起,将取消三级资质,调整资质许可条件,为做好审批制
度改革工作,与新标准做好衔接,经研究现决定暂时停止建
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及变更的受理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资质许可受理:县(市、区)于6月30日17:00
暂停接件;市级于7月1日17:00 暂停接件。
资质变更受理:县(市、区)于7月1日17:00暂停接
件;市级于7月2日17:00 暂停接件。
二、请满足现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
及时申报,请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时做好行
业初审接件工作。
三、为妥善处理企业申报资料,建筑业企业资质公示.时间将适当压缩。
四、具体恢复时间及审批方式将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部署另行通知。
转自住建部官网